儿子独得抚恤金继母告儿获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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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2:41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肖玉实习生谭松)丈夫意外身亡,儿子撇开继母,独自将家属赡养费和抚恤金全部领走。无奈之下,继母将儿子告上了法庭,最后索回赔偿三万余元。近日,永川法院审理了该母子之间的官司。 永川人周良离婚后,带着儿子周星生活。1995年,周良与刘花再婚。1998年,两人到新疆打工。半年后,因感情不和,周良独自到贵州打工。
2005年10月7日,周良在贵州省兴仁县一煤矿工作时遭遇冒顶事故而身亡。 出事后,正在读大学的儿子周星找到矿方,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矿方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赡养费、抚恤金等各项费用共20万元。 远在新疆打工的刘花获悉丈夫死后,便找到儿子要求分割周良的死亡赔偿款。 但周星以刘花与其父长期分居,已不属于夫妻为由,拒绝了刘花的请求。无奈之下,刘花将周星告上了法庭。 法院认为,周良死亡后,其父亲、妻子、儿子三人应共同分赔偿金。最后,法院判周星将32590元的赔偿金交还给继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