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不成竟持枪威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3:0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盗窃被发现,竟持手枪威胁他人。昨日,聂锦云、曾祥国等四名大盗在合肥市中院受审时,均没有请律师为其辩护,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也全部不持异议。 2005年10月14日凌晨,聂锦云、曾祥国等人乘张某驾驶的一辆白色轿车窜至安徽安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张某驾车在附近等待,聂锦云、曾祥国等人携带作案工具窜至该单位办公大楼二楼财务室一房间,撬办公室抽屉,盗窃现金1万元。后三人又窜至隔壁房间行窃时
(邢汀 正言 本报记者 陈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