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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不成竟持枪威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3:0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盗窃被发现,竟持手枪威胁他人。昨日,聂锦云、曾祥国等四名大盗在合肥市中院受审时,均没有请律师为其辩护,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也全部不持异议。

  2005年10月14日凌晨,聂锦云、曾祥国等人乘张某驾驶的一辆白色轿车窜至安徽安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张某驾车在附近等待,聂锦云、曾祥国等人携带作案工具窜至该单位办公大楼二楼财务室一房间,撬办公室抽屉,盗窃现金1万元。后三人又窜至隔壁房间行窃时
,被该单位巡逻保安发现。聂锦云等人在遭到保安的追、堵过程中,一边用撬棍打保安,一边拿出携带的仿“六四”式手枪威胁保安,并乘机逃走。同年11月8日,聂锦云等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当场缴获枪支。据指控,案发前,聂锦云等人还在合肥及山东聊城等地作案多起。

  (邢汀 正言 本报记者 陈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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