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北煤电”一处座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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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3:01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 皖北煤电集团供应分公司原副经理(副处级)柏明,因涉嫌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今天将在宿州市中院受审。 据指控,柏明在主持该分公司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40余万元,并有400多万元财产来源不明。此外,柏明还有一处登记注册的房产在上海。其中,1994年至2005年,和县某泵业公司销售经理李某,为争取柏明在业务上的照顾,先后5次送给柏明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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