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评不达标9公安局长辞职 公安部:严禁下“抓人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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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3:08 东方今报 | |||||||||
北京消息 18日,公安部通报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情况,12个县级公安机关和1个监管支队连续两年考评不达标,其中9个公安局长已引咎辞职。 去年,全国公安机关在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中,全国考评优秀单位比率占41.48%,达标单位比率为55.73%,不达标单位比率为2.81%。从2002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活动以来,共有12个县级公安机关和1个监管支队连续两年考评不达标,其中9个公安
据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介绍,通过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刑讯逼供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的预防、遏制。按公安部的规定,公安局连续两年执法考评不达标,当地公安机关的负责人,也就是主要的领导要引咎辞职,或上级有关部门予以免职。如有刑讯逼供则实行“一票否决制”,比如某一个公安局、公安分局,如果有刑讯逼供,并且出现严重后果,那么整个单位执法考评不达标。 武和平表示,公安部严格禁止公安分局给派出所下达抓人指标及交管部门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一旦发现这类问题,将会在执法质量考评中对该单位予以扣分。W 华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