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起部分人群享受燃油附加优惠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3:16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4月18日讯(记者牟明善)今天从民航部门获悉,国家发改委和民航总局已经就民航国内航线燃油附加收取标准发出补充通知,自4月20日起,部分人群购买机票时可享受燃油附加优惠。 通知说,对按规定享受国内民航票价优惠政策的婴儿、儿童及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燃油附加收取标准实行优惠。具体标准是,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