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接工程先垫付民工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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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3:16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记者尹海峡通讯员宁建新)从下个月起,想在南京承接建筑相关类工程的企业,在开工前,必须先为民工工资垫交10万至100万元的保障金。今后,企业要是敢拖欠民工工资,有关部门就可以动用此笔“存款”,保障民工利益。 南京市建委负责人昨天称,建立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是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之举,外地一些省市早就开始试点并取得不错的效果。该人士称,近几年南京在清欠民
另据记者了解,民工工资保障金办法是按年结算兑现的。而在此前,南京曾试行建筑民工工资按月结算的方法,新办法的出台,侧面说明该试行在南京并不成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