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保护咋又穿上了节约的马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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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3:26 舜网-济南时报 | |||||||||
易家言 为贯彻“创建节约型机关”的要求,哈尔滨市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哈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更新或新增轿车时,一律购买哈飞赛豹轿车。购置哈飞赛豹轿车以外车型的小轿车,各级财政部门一律不予安排资金,公安车管部门不予办理车辆落户手续(4月18日《哈尔滨日报》)。
哈飞赛豹轿车固然售价较低,但显然不是国产汽车中价格最便宜的。如果真是为了节约,那么只须限制各单位购车的经费支出标准便可,为何要指定各单位必须购买哈飞赛豹轿车? 实际上,商务部于去年8月发布的《汽车贸易政策》中,明确要求各地各级政府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本地消费者购买本地生产的汽车,不得对非本地生产和交易的汽车在流通、服务、使用等方面实施歧视性政策。哈尔滨市以红头文件的方式,以节约的名义强制各单位购买哈飞赛豹轿车,明显违反了国家有关政策。如此构筑汽车贸易壁垒,是一种典型的地方保护主义的表现。 靠“有形之手”支撑本地汽车产业,缺乏整体和全局观念,重复建设造成了大量资源浪费,恰恰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时代潮流背道而驰;而且,地方政府的地方保护主义观念及其政策,其流毒之深、危害之大,并不下于公车配备的超标准、超限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