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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盖大楼也得先掏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3:26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4月18日讯(记者 赵治国)政府盖大楼也得先掏钱。曾经盛极一时的政府投资项目带资承包的方式,今年起在我省全面叫停。今天召开的全省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会议公布了这一消息。

  据介绍,带资承包是指建设单位未全额支付工程预付款或未按工程进度按月支付工程款(不含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由建筑业企业垫款施工。而政府投资项目采用这种带资
承包方式的现象特别突出,同时造成了一些新的拖欠。

  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和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联合发布通知,严禁新上政府投资项目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工程在发承包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程预付款的数额,最低不得低于工程预算总造价的30%,并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全额支付给建筑企业;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根据工程进度按月支付工程款,并在合同中约定,不得要求建筑企业垫资施工,凡是工程款未按进度拨付到位的,建筑企业可以放慢施工进度或停工;对于各类政府投资项目,发展改革部门将对建设资金来源情况进行审查,凡是资金来源不落实的,一律不予立项。

  据悉,全省目前所有的政府投资项目,不论承包合同是否约定带资承包,也不论合同约定的垫资期限是否到期,凡是未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的,一律视同形成了事实上的拖欠,都要于2006年6月底前全部偿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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