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严禁下达抓人指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3:26 山西晚报 | |||||||||
本报北京4月18日讯(驻京记者黄丽)“公安机关如果出现刑讯逼供,将实行‘一票否决制’。”今天上午,在公安部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暨全国公安法制部门开展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工作进展情况”通报会上,公安部法制局局长柯良栋这样说。 今年的3月下旬到9月底,地市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法制部门要组织精干力量,分三批派出2400多个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直接深入基层所队,进行执法监督检查。柯良栋说,如果
据说,北京一些公安分局给派出所下了一些抓人指标,有的单位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对此柯良栋说,这是不科学的,不符合法律要求,也是公安部严格禁止的。如果发生,是执法质量考评里扣分的要素。 执法质量考评采取日常与年度考评相结合。对考评不达标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取消当年评优受奖资格;连续两年不达标的,单位行政首长应当辞职,或者由上级机关商请予以免职。从2002年开展执法质量考评活动以来,共有12个县级公安机关和1个监管支队连续两年考评不达标,其中9个公安机关一把手已引咎辞职或被免职。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