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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完全排斥外国报纸进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3:43 新京报

  新闻出版总署官员称国际新闻出版行业在华机会会越来越多

  本报讯(记者 郭少峰)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柳斌杰昨日表示,中国在出版方面并不完全排斥外国报纸、期刊和图书进入中国,只是进入的途径有规定,即中国境内所有新闻出版单位的对外合作都要中央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中国并不排除跟国际新闻出版行业的合作

  昨天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电总局等部门官员出席并回答了记者提问。柳斌杰对媒体说,中国法律规定非中国公民不能在中国设立新闻出版单位,但中国并不排除跟国际新闻出版行业的合作。他表示,经中国政府批准,外国的通讯社、外国广播电视、外国新闻出版机构可以在中国设立办事处,进行正常采访活动。在出版方面,并不是完全排除外国的报纸、期刊、图书进入中国,只是进入的途径有规定。柳斌杰表示,随着改革的深入,中国进一步扩大开放程度,加强与外国新闻出版界的合作,外国的有关公司、集团在中国发展的机会会越来越多。

  中外文化贸易进出口比例10∶1

  在昨天的发布会上,文化部部长助理丁伟透露说,我国文化贸易的进出口存在严重逆差,前几年的粗略估算显示,我国文化贸易的进口和出口的比例大约是10:1,但目前这个差距可能更大。丁伟说,我国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才刚刚走向国际市场,文化贸易逆差问题日益为国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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