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作过最高加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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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4:28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6月考录公务员,高校毕业生参考有新规——— 本报讯(吴大勇汤远华记者孙琳)省人事厅昨(18)日透露,今年我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将集中安排两次进行,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可获得最高不超过5分的加分。
省人事厅表示,为落实我省关于大力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各项政策,今年起,县级以上机关(不含三州)考录公务员,应有不低于1/3的考录比例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招考,以后比例还将逐年提高。各市州和用人单位制定考录方案和招考公告时,将按规定,确定招考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的具体职位和名额。 考公务员加分方面,对经全省统一组织选拔(招募)到农村、社区连续工作或服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每工作1年,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笔试折合总成绩(即直接进入考试总成绩的笔试成绩)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链接 考试时间:各市州和个别省垂直管理系统的公务员考试安排在上半年进行,笔试时间定于6月11日,7月11日公布笔试成绩,7月29日至30日进行面试;省级机关和其他省垂直管理系统安排在下半年,时间待定。 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不加试专业科目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加试专业科目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专业科目成绩占20%,面试成绩30%。 开考比例: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三州等艰苦边远地区及个别专业性特强、工作急需的职位,可放宽到3:1。达不到比例,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可统一调整或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 进入面试的人员,按该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折合后的总成绩(含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