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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不准代购学生日用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5:02 山西晚报

  本报4月18日讯(记者刘捷)餐具、脸盆、暖水瓶……这些学生住宿的日用品,不允许学校强制统一配备或者代购,否则将受到处罚。记者今天从太原市物价局获悉,从5月份起,太原市物价、教育、财政等部门将联合对高中学校的住宿费收费标准进行规范和检查。

  根据规定,高中住宿费用的收费标准为,没有实行公寓化管理的学校,地级市城区高中每生每学期最高90元,县级及县级以下高中每生每学期最高70元。实行公寓化管理的学
校,如果学生宿舍是利用社会资金、贷款建成,每生每学期住宿费最高分别为一级250元、二级200元、三级150元;如果是利用财政拨款、社会捐赠建成,每生每学期住宿费最高分别为一级200元、二级150元、三级100元。8层以上带电梯的高层建筑学生宿舍,住宿标准另外核定。寒暑假期间禁止向学生收取住宿费。

  对于宿舍和公寓内的日用品,应该由学生自由采购,学校不准强制统一配备或代购。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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