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关押“小偷”致其死亡 村委会主任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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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5:47 三秦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 安徽省萧县一名村委会主任带领村民抓到一名“小偷”后,不是将他扭送到公安机关,而是把他关进了村委会的办公室,造成被围观群众打伤致死。这名“法盲”村委会主任为此犯了非法拘禁罪被判刑。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3月20日深夜,萧县龙城镇帽山村村民委员会主任陈秀亮发现3名形迹可疑人员朝刘庄方向走去,随后和村民靳某在一村民家门口发现了正站在碓窝子
日前,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陈秀亮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