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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仿亡父签名独占14万元房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5:53 重庆商报

  父亲去世4个月,小儿子就拿着一份签有父亲大名的购房合同,到房管部门办理父亲留下的一套房屋过户手续,然后以户主身份领走14万余元房屋拆迁补偿款。该男子的哥哥姐姐知道实情后将弟弟告上法庭,要求平分这笔遗产。昨日,江北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弟弟“买”下父亲遗留房屋

  弟弟叫吴强,50多岁,江北区人。据他的大哥吴兵称,母亲于1982年因病去世。2002年8月,父亲也因病离开人世,留下江北区桥北村一套面积约60平方米的房屋。父亲生前,该房屋一直是弟弟和父亲一起住。

  吴兵说,去年6月,父亲留下的那套房屋被拆迁,听说有14多万元拆迁款,他就和大姐、二弟到拆迁办咨询,意外得知:这笔拆迁款已被小弟弟独自领走,理由是该房户名是吴强。他们一下懵了,父亲的房子怎么成了弟弟的?

  随后,吴兵等人到江北房屋产权管理部门核实,得知该房屋早在2002年12月底,就过户到了吴强的名下。当年12月,吴强向房屋产权管理部门递交了一份购房合同,让他们惊讶的是,上面竟有病世父亲的签名。

  哥哥姐姐告弟弟独吞遗产

  近日,吴兵与二弟、大姐一道将吴强告上法庭,要求平分这笔钱。

  昨日庭审中,三原告均指责吴强太不够兄弟情谊,竟“独吞”14万房款。他们认为,那份购房合同是吴强伪造的,“父亲死都死了,居然还有他签名,而且根本不是父亲笔迹。”这是用欺骗手段才骗得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了过户手续。

  三原告称,14多万元房屋拆迁款应属父亲留下的遗产,何况父亲生前也没立遗嘱只给吴强,他们兄妹4人都应享有这份遗产的继承权。

  不愿分钱搬舅舅姨妈作证

  庭上,吴强承认,当时购房合同上父亲的签名是他模仿亡父的笔迹签的,自己确实拿走了14余万元的房屋拆迁补偿款。但他认为这笔钱应该归他所有,父亲去世后,他们几兄妹曾口头商量过由他来继承该房,且父亲生前几乎都是他一人照顾,哥哥姐姐都没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

  吴强还称,父亲生前也曾说过要把房子给他。为了证实这一说法,他还搬出了自己的幺爸、舅舅、姨妈给他作证。

  由于双方分歧较大,不愿调解,法院将择日宣判。庭审后,给吴强作证的幺爸、舅舅、姨妈遭吴兵等人围住:“我们都是你们的侄儿,凭啥不帮我们说话?”后在法官干预下,3名证人才得以脱身。

  冒充签名变更登记终无效

  据法官称,当时在得知事情的真相后,吴强的哥哥姐姐赶紧向房屋产权管理部门说明情况,并要求取消不实的房屋过户。

  今年2月9日,江北房屋产权产籍监理所作出了“关于确认江北区桥北村XX号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为无效的决定”。(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记者 陈保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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