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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虚假宣传 患者“1+1”索赔要求退还3.5万医药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6:02 东方今报

  今报郑州讯肝病没治好,王先生一纸诉状把“违规设立肝病门诊”的郑州市第二中医院告了,要求医院双倍退还医药费3.5万多元。昨天,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这是我省首例患者状告医院要求“1+1”赔偿的民事赔偿纠纷。

  2002年7月,南阳人王先生看到该院的一则广告“特邀著名肝病专家坐诊”后来到该院,“专家李主任”对他说:“病情很严重,不过我有经验。”王先生多次买药、检查,结
果显示病情逐渐减轻。2004年5月,该院“肝病科”不见了,“李主任”也失踪了。王先生到郑大一附院检查,结果显示他的肝病加重了。王先生了解到,郑州市第二中医院虚假宣传,不具备收治传染病“乙肝”病人的资格,“李主任”也不具备治疗乙肝的资格。

  王先生认为,该院安排没有传染病诊治资格的医师给自己治病,并制造病情逐渐减轻的虚假检测结果,耽误了他治病的时间,遂要求医院双倍退还医药费3.5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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