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外行驶3月办调驻可省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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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6:23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邓姣)车籍在重庆,却长期在成都行驶,只要办理调驻,车主就不用两面缴费了。昨日,云、贵、川、藏、渝五省市区召开交通规费征收管理联系会,对车辆转籍、车辆调驻、大吨小标以及包缴比例等热点问题进行协商,明确在外地行驶3个月以上车辆,应立即办理调驻手续,而原车籍不变。 如我市车辆在市外连续营运三个月以上,须在外地缴纳公路养路费的,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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