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复试成绩占总成绩三到五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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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7:0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教育部出台研究生复试专项指导意见 早报讯 昨天下午,记者从教育部获悉,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已进入复试阶段,目前约40万考生正在走进高等学校参加复试,教育部首次出台并下发了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专项文件《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长林蕙青指出,《意见》扩大了复试的权重,教育部首次明确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50%
《意见》对一些重要的复试环节国家作出了明确的规范性的要求,复试小组一般要由5名教授组成,面试时间一般不得少于20分钟;并要求学校实行三公开,也就是说复试的具体要求要公开、复试的办法要公开、复试的结果要公开;还要求招生单位要统一导师、专家遴选和工作规范。 复试落选可二次调剂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研究生招生处处长张凤有介绍,复试不合格有两种情况,一是专业素质能力,即综合素质方面不符合专业的要求。二是因为学校层次不同,类型不同,对复试合格的标准和要求有一定的差异。他表示,在复试中落选的考生,只要是符合教育部复试具体分数的要求,可能面临二次调剂,可以参加其他招生单位的复试。为了方便广大考生调剂,今年教育部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专门开辟了调剂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考生可自由登录这个网站。 公共课不达标也可读研 教育部表示,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这就是说,如果考生确实在专业上特别突出,但公共课,比如英语等科目没有达到相应的分数线,高校可以破格录取。 (综合新华社、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