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名县级公安局长丢乌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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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7:04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据新华社北京4月18日电记者18日从公安部了解到,自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以来,共有12个县级公安机关和1个监管支队连续两年考评不达标,其中9名公安机关一把手因此引咎辞职或者被免职。 公安部法制局局长柯良栋在18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除9个公安机关一把手外,还有几名人员的惩治正在进行当中。
据介绍,这12个连续两年考评不达标的县级公安机关,分布在吉林、湖南、黑龙江、辽宁、浙江、广东、江苏、河北等地。柯良栋指出,不达标的原因比较多,有的可能是因为刑讯逼供导致一票否决,有的可能是因为程序、实体等原因导致不达标。 据悉,全国公安机关法制部门从3月下旬至9月底,相继派出三批共2400个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下基层,帮助基层队所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我们要求服务队下到基层后,以普通民警身份、在相对固定的执法岗位上,至少工作一个月以上。”柯良栋说,服务队在基层服务期间,必须坚持“四同”:与基层民警同吃、同住、同执法、同提高;“四个不接受”:不接受吃请、不接受礼品、不接受陪同、不接受特殊照顾;“四个自带”:自带伙食费、自带住宿费、自带通讯费、自带办案差旅费。 柯良栋说,这将是今年公安法制工作的“重头戏”,对于公安机关考评标准要严格把关,连续两年考评不合格的,公安机关的主要负责人要引咎辞职,下达“罚款指标”或是“抓人指标”是为公安部所严格禁止的,也是执法质量考评里扣分的要素,如果考核中发现有公安机关出现“刑讯逼供”的将被一票否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