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北煤电集团挖出两“蛀虫”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7:50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本报讯(王红旗武长鹏)因群众举报,宿州市检察院对皖北煤电集团供应分公司原副经理柏明(副处)立案侦查,之后提起公诉。在侦查之初,案件受到很大阻力,“压力来自淮北、宿州两地,都希望我们停止侦查。”公诉人员告诉记者,凭多年办案直觉,背后肯定还有“大鱼”。在请示省高检后,宿州市检察院决定对此案追查到底。在检察机关的努力下,供应分公司原经理,后任集团综合管理部部长、企管委秘书长的肖国荣(处级)受贿、挪用公款案被牵出。
谁给钱就照顾谁 公诉机关指控,柏明在担任皖北煤电集团供应分公司副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权钱交易,先后受贿人民币40余万元,“柏明主持分公司工作,身居要职,国家每年给他10余万工资,可他还是受贿了40余万,有400万元财产来源不明。”公诉人员说。 1994年至2005年,和县某公司销售经理李玉,为争取柏明在业务上的照顾,先后5次送给柏明5万元。“像这样谁给钱就照顾谁的做法,柏明共交代了13起。” 此外,检察人员在柏明家中又发现大量人民币、美元、港币,折合人民币400余万元,柏明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在上海,还有柏明登记注册的房产一处。“在办理柏明案时,我们感触最深的是,为什么年薪10余万的柏明还要贪这么多钱?” 拿回扣才打货款 肖国荣在担任集团供应主管期间,对于本该结清的货款,对供货方吃拿卡要,一些单位为拿回货款,向其进行了行贿。2001年春节前的一天,温州某公司为催要货款,送给肖国荣1万元;1999年至2003年,淮北天力胶带有限公司为催回货款,先后送给肖国荣3万8千余元……从1994年至2005年,肖国荣共受贿60余万元。 肖国荣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30余万供其亲友进行营利活动。肖国荣案发时,有人民币、美元、日元、韩元、港币共折计200万元无法说明合法来源。 “肖国荣案已于先前开庭,虽然柏明案阻力很大,但仍将在4月19日开庭。”办案人员说,肖国荣、柏明先后主持供应分公司工作,两人的经济问题如出一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