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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教师资格申请开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7:53 潇湘晨报

  本报讯长沙市教育局昨日透露:长沙市2006年上半年高中(中专)及以下各类教师资格申请受理工作已经开始。根据省教育厅统一规定,申请人员可从即日起至4月30日(不含休息日)到户口或单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区、县或市教育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高等学校师范类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在学校申请)。

  申请人必须提交如下材料: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合格等级为二级乙等)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体检表》(必须在指定的长沙市第三医院进行体检);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师范类院校专业毕业人员除外);《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本人所在单位填写,非在职人员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可到区、县或市教育局领取,须由本人填写)。实习生 刘小江 记者 胡力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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