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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循电话单找回儿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8:03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青岛4月18日讯称自己在老家另有妻室,害怕被妻子告重婚罪,在青打工的男青年杨林(化名)竟将他与同居女友肖丽(化名)所生的孩子以6000元价格卖给他人。今天,拐卖儿童的三名犯罪嫌疑人被判刑,而杨林依旧在逃。

  2004年1月,女青年肖丽从老家临沂市郯城县来到青岛一家面食店打工。2月,经常到店里买东西的28岁男青年杨林和肖丽恋爱了。2005年4月,肖丽发现自己怀孕了,由于没结
婚,她想把孩子流掉。但杨林却坚持劝她把孩子生下来,并答应一定跟她结婚。

  2005年11月7日,肖丽生下了儿子。一周后,杨林对肖丽说要带孩子去医院洗澡,结果晚上却一个人回来了,并说因为自己在莒县老家有老婆,把孩子送朋友了,等和老婆离婚后再把孩子要回来,并承诺和肖丽结婚。由于肖丽一定要把孩子要回来,杨林又说把孩子卖了。

  “如果他把孩子卖了,一定会和买家联系。”肖丽果然从杨林的电话清单上发现他和一个131的手机号通话频繁。于是肖丽找到一个莒县口音的女孩,让她自称是杨林的姐姐,给这个号码打电话,问孩子好不好,结果对方说孩子就在他们家,生活得很好。

  得知孩子的下落后,肖丽立即报案。12月22日,青岛四方公安将孩子从高密一个农民夫妇家里追回。这对结婚十年未生育的夫妇说,他们听说孩子是父亲送来的,没怀疑就买下了。

  18日,青岛市四方法院对用6000元买下孩子又以1万元转卖给他人的隋某、郭某、钟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二年。孩子的父亲杨林仍然在逃。


厉建军 孟梦  记 者 崇真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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