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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招下岗人员享四项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8:03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烟台4月18日讯4月16日,烟台市劳动部门出台新的鼓励再就业优惠政策,凡是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政府给予四项社保补贴。

  据烟台市劳动就业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介绍,为鼓励用人单位招用下岗人员,烟台市规定,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单位应为所招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项保险费计算,个人应缴纳部分仍由本人负担。


记 者 张坚栋  通讯员 孔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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