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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8:44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上接A1版 在居住地段就近入学,特殊情况需跨学区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免收就读费用。用人单位可给予留学人员适当的异地安置费补助,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础上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有关条件的可购买本市经济适用房一套,可按属地管理原则办理就业许可、社会保险手续。
留学人员可在本市参加各类职业资格和职称考试、评审,在本市工作的,出国前的工作年限和在国外注册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时间,可合并计算连续工龄。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及其亲属可申请归侨侨眷身份并享受有关优惠待遇。 留学人员出入境更便捷 《意见》规定,在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的前提下,优先为留学人员办理因私护照和多次往返港澳通行证。户口不在本地的留学人员赴港澳地区,可凭《长沙人才居住证》办理港澳通行证。对来本市工作,已加入外国国籍的海外留学人员,可持《长沙人才居住证》申请办理有效期1至5年的外国人居留许可和相同期限的多次往返“Z”(工作类)签证。外国籍或已获国外永久居留权的外国籍留学人员在本市取得的合法收入,可持有关证明材料和凭证到外汇部门指定银行兑换外汇汇出。 对来本市工作、创业的留学人员,海关凭相关证件和证明,对自用安家物品和科研仪器设备,在有关规定和数量范围内准予免税,并可申请购买自用免税国产小汽车一辆。 引入社会资金实施创业园股份制改造 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属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鼓励和支持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并享受有关优惠待遇。留学人员在本市留学人员创业园创办企业的,其租用的生产、科研用房,根据资金投入情况,3年内给予一定的租金减免。对条件成熟的留学人员创业园进行股份制改造,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实行市场化运作,使其为在孵企业提供更好的政策咨询、人才培训、现代商务、后勤保障以及工商注册、税务、海关登记代理等社会化服务。 《意见》正式将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长沙市引进国外智力暨留学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长沙市留学人员管理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统一管理和协调全市引智和留学人员工作,鼓励和支持成立长沙市留学人员联谊会。有关部门将推荐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候选人或担任各级政协委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