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观察]在公民社会的视野下为“民间反 扒人士”鼓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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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8:52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20个头戴贴有“和谐社会,长治久安”字样的红色小帽,手持写有“反扒”字样泡沫盾牌的年轻人,一起走过广州最热闹的商业区,引起众多市民的观望与关注。据了解,这些“民间反扒人士”是自发组织起来走上街头进行反扒宣传的,他们平均每周都会有两次行动,已经坚持半年多了。(见4月17日《信息时报》) 他们的行动,我想应该收到这样几个社会效果:第一,提醒路人防盗防抢防诈骗;
“民间反扒人士”,行走在公民社会的进程中,他们的行动带有公民社会的雏形,因为公民社会的重要内涵之一就是:公民不计报酬、以社会主人的姿态自觉而广泛地参与社会活动和社会治理。 公民社会的出现,将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因为公民社会中,人们要不断学习并养成一种通过协商、互助来解决共同面临的社会问题的行为方式。比如在反扒这个问题上,在“民间反扒人士”出现之前,当一个人遭遇扒手时,要么只能消极地等待警察的救援,要么冒着极大的危险单独和扒手搏斗。而现在,他就有了第三种选择,即指望其他公民出手相救。随着这一趋势的发展,必将大大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压缩犯罪分子的生存空间。 公民社会的出现,更有利于政府治理方式的进步。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府的组成人员和其他人一样,不可避免地会带有人性的弱点,比如逐利、谋私等,这种弱点一旦结合权力,就可能演变为权钱交易、贪污腐败等。而要克服这些弊端,重要的一点就是依靠那些“不计报酬的、以社会主人的姿态自觉而广泛地参与社会活动和社会治理”公民的监督、批评与制约。在我看来,公民社会的出现,将有助于提升社会的基本道德水准。“民间反扒人士”自发组成的民间组织,他们没有力量也不可能被法律允许对其他人进行某种强制,所以他们惟一能够对其他人施以影响的方式,只能是通过自己的身体力行,呼唤良知,呼唤爱心,呼唤诚实、正直、责任心等一切优秀的道德品质。 我国要成功地实现现代化,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就是要培育一个成熟的现代公民社会。时下,我国公民社会尚处在一个发育很不充分的阶段,因此,我们应该鼓励一切公民社会的萌芽和雏形,为这些“民间反扒人士”热烈鼓掌,并祝愿他们一路走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