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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修订《长春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8:53 东亚经贸新闻

  突发重大公共事件

  两小时内报市政府

  东亚讯(记者 孙悠扬 实习记者 罗勘) 长春市应急办修订了《长春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预案要求,突发特别重大或者重大公共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要在2小时
内向市政府报告。事件发生后要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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