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发出通知 换届期间用人“六不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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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8:59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李明欣)4月18日记者获悉,今年辽宁省地方各级党委将相继进行换届。为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换届期间,务必做到“六不准”,即不准违反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干部任用程序;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以工作性质特殊、任务重、需要加强领导力量等为由,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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