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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要求千余户企业整改霸王条款 部分商家拒不改正被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9:10 黑龙江日报

  记者 曲静

  本报18日讯本月4日,省工商局发布《通告》要求全省各经营企业,凡是在格式条款中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规定的,必须在10日内改正。整改期限已到,企业整改的情况如何?18日,记者随省工商局进行了检查。

  今年3月开始,全省工商系统开展了清理整治“霸王条款”专项执法行动,第一阶段重点清理整治商饮服行业经营场所使用商业广告、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凭证、单据以及制度规定等形式的“霸王条款”。针对第一阶段检查发现普遍存在的问题,省工商局发布通告,列举十几种条款限经营企业自行改正,拒不改正的要给予行政处罚和社会公告。通告发布之后,很多商家到工商部门咨询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按照《通告》的要求,撤掉店堂中的“霸王条款”。

  但仍有企业拒不整改,花园街福奈特连锁店《顾客须知》中装饰品、兜内物品遗失恕本店不承担责任,如发现问题在取衣24小时之内提出,超期本店将不承担责任等条款还在使用。工商部门对其下发了处罚决定书。还有的企业整改的不彻底,只对部分条款进行了整改。沃尔玛中山路店,去掉了寄物柜上“概不负责保管和赔偿责任”的条款,但相应的条款还悬挂在店堂告示中,其退货规定中还有不合理规定,工商部门责令彻底整改。

  据不完全统计,通告发布后,全省各类企业自动改正“霸王条款”的有1067户,2279条。全省各级工商管理机关检查企业10591户,发现有问题的企业981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913份,已经改正的企业807户。省工商局市场处有关同志表示,对拒不整改的经营企业,要依法给予处罚,我们有三张罚单:一是经济罚单,对违法企业依法给予经济处罚。二是信用罚单,对违法企业的违法事实依法进行公告,并纳入企业信用监管记录,列入黑名单。三是出示红牌。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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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霸王现象”十大行业最突出

  “霸王条款”和“霸王现象”普遍存在,已经渗透到各个行业和领域。接受调查者选择非常普遍的占43.89%;选择比较普遍的占51.45%;选择一般的占3.89%;选择比较少的占0.76%;选择根本不存在的为0。

  十大行业成为公众心目中“霸王现象”存在比较严重的行业、类别。在所有回收的问卷当中,公众集中反映了电信、房地产/物业、保险、电力、教育、医疗、银行、铁路、交通、超市等十大行业存在的霸王现象。调查显示:选择电信的占87.6%,房地产/物业占54.4%,保险占51.3%,电力占48.7%,教育占38%,医疗占29.8%,银行占22.5%,铁路占19.8%,交通占17.1%,超市占15.7%。

  关键词

  霸王条款就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霸王条款之所以遭到广大消费者的痛恨,是因为个别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供求关系不平衡,将不平等的消费条款强加给消费者。很多时候,由于消费者是以个人形式面对集体形式的商家,存在心理弱势,往往不得不自认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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