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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严禁赢利性创收 青少年宫搞创收有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9:23 金羊网-新快报

  中央发文严禁赢利性创收,市少年宫主任认为“搞创收是为了能有更多人享受”

  新快报讯(记者尹来通讯员王健)“不搞创收少年宫根本不可能有现在的发展。”昨天上午,广州市14个市区的青少年宫的主任会聚一堂,就中央有关文件提出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不得开展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的问题,各述己见。

  “非赢利性是否意味着就不收费?我觉得现在很多人误解了非赢利性的含义。”市少年宫主任黄南冰表示,自去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以来,市少年宫每年的收益都要上缴财政,人员工资、活动经费、基建建设等再向财政提交年度预算申请,经政府报批后才予以发放。

  “大家总是看到少年宫的培训班收了多少多少钱,可没看到少年宫又新建了哪些校舍,更新了哪些设备。”黄南冰算了一笔账,去年市少年宫(含二宫)的总收入在2000万元左右,全部上缴给了国家。一宫仅水电费就有200多万元,清理一次鱼塘要40多万元,一宫厕所改造要几十万元,还有外聘老师400多人的工资、每次活动的经费、建筑装修等,这些费用都要从这笔上缴的经费中申请拨款。

  黄南冰顺手指了指市一宫的三栋楼房,“这些楼房的装修、设备、场地所花费用都可以说是少年宫自己赚回来的。不搞创收,就没有少年宫今天的发展;搞创收,也是为了能有更多的人享受这种产品。”

  “只要你拿了下岗证,小孩的培训费即可减半。”黄南冰表示,实际上这几年市少年宫一直在开展一些免费的教育项目,比如特殊儿童培训班、儿童博物馆、家长俱乐部等。

  “但是全部都免费,是不是就是最好?家长学生会不会就珍惜这样的机会?这些都很难确定。”黄南冰表示,如果少年宫全免费,预计政府每年需要投入5000万元左右。与会声音

  越秀区少年宫:我们搞了一个“快乐剧场”是免费的,但是水电费、场地费这些成本还是要收的吧。就是这些成本费,一样要收税。在要求我们免费的同时,税收问题能否也给解决一下?

  天河区少年宫:每年上缴国家财政600万,但只有40多万的办公经费,以至于主任想买台电脑都要申请。

  

中央严禁赢利性创收 青少年宫搞创收有理?

  图:少年宫小学员在自己动手盖房子模型。朱文海/摄

  视点

  公益事业逐渐变味

  作为社会公益事业的少年宫,走到今天却从孩子们的乐园变成单纯校内教育的延伸,从免费开放到有偿培训,昔日的少年宫难以成为孩子们的“欢乐殿堂”。

  一方面,设施老化,运营举步维艰,很多大型公益性活动都没法开展;另一方面,经费短缺和待遇低下又造成优秀人才流失,使得青少年宫的师资状况不能适应社会的需求。为了解决经费问题,一些少年宫只得以多办培训班的方式进行“自救”,公益事业于是逐渐变味。

  怎样才能让少年宫等青少年活动场所健康、有序、持续地发展?业内人士认为,政府在加大“输血”力度的同时,还要增加少年宫自身的“造血”机能,这样才能更好地服务青少年,真正实现素质教育的目标。(新华)

  文件

  中央严禁赢利性创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规定: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不得开展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对集体组织的普及性教育实践活动和文体活动要实行免费。对确需集中食宿和和使用消耗品的集体活动以及特专长培训项目,只能收取成本费用,对特困家庭的未成年人要全部免费。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收费项目必须经当地财政和物价部门核准。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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