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要求更新公务用车须购买哈飞赛豹(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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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9:29 国际在线 | |||||||||||||
哈飞赛豹3系轿车 防止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和购置进口小汽车,节省车辆费用开支,杜绝奢侈浪费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从哈市政府获悉,为贯彻“创建节约型机关”的要求,哈市针对公务用车配备发出通知,防止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和购置进口小汽车,节省车辆费用开支,杜绝奢侈浪费。通知要求,哈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更新或新增轿车时,一律购买哈飞赛豹轿车;更新或新增旅行车、吉普车时,原则上局级单位配备标准为20万元左右,处级单位配备标准为15万元左右,科级单位和乡(镇)机关配备标准为10万元左右。 哈市各级公安、交通、税务、工商、物价、国土资源、环保、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和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的执法用车,一律购买哈飞汽车。承担抢险救灾等特殊工作任务的部门,确需超标准配备国产越野车的,须经哈市政府审批。 哈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购买除赛豹轿车以外的哈飞汽车不受车辆编制限制,实行购车一次性定编,车辆报废或变卖后,车编收回。 哈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购买、更换进口小汽车,不得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小汽车。对购置哈飞赛豹轿车以外车型的小轿车和超编制、超标准、超范围配备的旅行车、吉普车,各级财政部门一律不予安排资金,不予办理定编控购手续,公安车管部门不予办理车辆落户手续。 此外,对于擅自超编制、超标准购买小汽车的,一经发现,由同级财政部门对违反规定购买的小汽车予以收缴;同级纪检监察机关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及有关领导党纪政纪处分。 各地已开始了公务用车改革的试点。这一车改的基本思路是自下而上的,厅局级及以下的干部将可能取消专用公务车。但公务用车改革从根本上说是一个财政问题,这一改革如欲取得良好的政治与经济效果,就需要在法治财政的框架内进行。 《江南时报》:私用公车充当裸奔者的花轿 安徽风景区内频现公车身影 部分车辆藏起车牌 一眼认出“腐败公车” 吉林靖宇给公车贴身份证 9月26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的公务用车开始统一贴上有举报电话的“公务标识”。据了解,牡丹江市近3000辆公务用车将于9月30日前全部贴上“公务标识”,如发现公车私用等违规现象,车辆将一律上缴,取消编制,并追究车辆所属单位领导的责任。新华社发(陈占辉 摄) 吉林靖宇给公车统一粘贴公务用车标志防"越轨"
7月20日,一位政府工作人员在展示“公务车”标识。当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始对全区7000余辆党政机关公车粘贴“公务车”标识,此举将有利于加强监督,在一定程度上杜绝“车轮腐败”。 新华社记者 李紫恒 摄 返回国内频道 来源:黑龙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