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零售药店部分药品质量难保证药店经营今起“十二个不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10:31 江南晚报

  本报讯记者陆洁报道昨天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2001年零售药店审批“开禁”以来,无锡零售药店从2000年底的451家增加到目前的1200家,增加了1倍多。

  这么多药店各有各的进货渠道,加上假药利润空间更大,使得药品制假增多。目前,无锡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上的不合格率大大超过了生产环节的不合格率。药监部门从即日起至2007年3月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假药行动,约束药店不规范经营行为。

  据介绍,零售药店审批“开禁”后,药店数量猛增。老百姓有个头痛脑热,在家门口就能方便买到药品,药品价格也得到了一定的平抑。但是,目前部分零售药店在管理上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零售药店的部分药品质量也存在较大的隐患。据悉,2000年底,无锡仅有药品零售连锁企业2家,开设门店不过100家,2005年底,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发展到7家,开设门店424家。一些医疗代表、药师纷纷转行开起零售药店,有的人已经开了两三家还在不断开店,往往哪边药品便宜就从哪边进货,药品质量被放到了次要位置。另外,目前1200家零售药店中800多家分布在农村,约占总数的66%,很多农村居民对药品真伪又缺少鉴别能力。昨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05年药品监督部门对市场上的药品进行抽验,发现在流通和使用环节抽验出的不合格药品的比例分别为5.8%和2.8%,大大高于生产环节0.9%的不合格率。

  零售药店药品质量问题目前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根据统一部署,药监部门从即日起至2007年3月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省万店无假药行动”。昨天,药监部门还公布了不从非法渠道购药等“十二个不准”,若发现零售药店有相关“不准”行为,消费者可向药监部门投诉、举报,对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严重非法经营者,监督部门将依法处以责令其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并在辖区范围内进行通报。

  ·链接·

  “十二个不准”

  即不从非法渠道购药;不从资质证明不符合规定的人员手中购药;不销售假冒伪劣药品;不采用违法手段销售药品;不销售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药品;不违规销售处方药;不为违法者提供票据或存储药品;不降低GSP认证时已达到的标准;不出租或变相出租柜台;不为药品或非药品作虚假宣传;不搞任何方式的虚假让利;不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