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六条措施遏制拖欠工程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10:3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黎文安实习生李金)建设资金不到位坚决不予立项,不能如期清偿拖欠款不得参与新项目招标……今后,那些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将难以在建筑市场立足了,为防止产生新的工程款拖欠,市“清欠办”制定出六条措施积极预防建设领域发生新的拖欠。

  一是加强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严格审查项目资金来源和到位情况,对建设资金不到位或后续资金没有保障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立项,不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手续。特别
是房地产开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乡镇中小学建设、乡村道路建设等项目,在建设资金未完全保证落实的情况下,不批准建设,防止产生新的拖欠。

  二是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管理。对政府投资项目,责成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年度投资计划、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和设备材料款,加强对建设项目资金的监控,保证专款专用。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正在加快推行“代建制”,形成专业化管理和社会运作管理体制的运行机制。

  三是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和合同履约监督管理,实行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和施工单位履约担保制度,强化对工程款支付和履行合同过程的监督管理。同时,对没有按期清偿拖欠款及发生新拖欠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一律停止其新项目的招标投标。

  四是加强工程项目结算和备案管理。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和《建设工程结算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工程结算、协调、仲裁、清算的约束机制,遏制和规范不按合同约定或规定时限进行结算的行为。对工程款支付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五是加强劳动用工监管。在工程建设中,要求施工企业必须使用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严禁使用零散民工队伍。

  六是加强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建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健全信用约束和失信惩罚机制,规范各方建设主体的市场行为。对开展清欠工作以来新发生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将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