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强调定罚款指标不合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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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10:4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综合报道 2006年4月18日上午10时,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执法质量考评暨今年以来全国公安法制部门开展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工作有关情况。 公安部法制局局长柯良栋在新闻发布会上明确指出,一些地区出现了公安局向基层所队派发抓人、罚款指标的情况,这种做法是不科学、不符合规定的,是属于执法质量考核
此外,柯良栋说,公安机关要通过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有效地预防、遏制刑讯逼供等执法中的突出问题。柯良栋强调:“公安局、公安分局如果被发现有刑讯逼供现象,并且出现严重后果,那么将会被‘一票否决’,在执法质量考评中判定为不达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