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围堵肇事者(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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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10:59 每日新报 | |||||||||
实习生付斯博摄 139×××××356手机用户提供信息(信息费99元):骑摩托车的男子肇事逃逸,交警、巡警和派出所民警闻讯赶来,在一座大厦内搜寻肇事逃逸的男子。新报记者徐燕周白石昨天15:30左右大沽南路恒华大厦事故现场距离恒华大厦约200米,肇事的摩托车躺在马路上,油箱里的油流在路面上,一辆面包车停在摩托车前,车旁站着一名老大爷。记者从这名
事故发生后,骑摩托车的男子竟将车扔下,撒腿向恒华大厦方向跑去。面包车内的人发现情况,立即拨打110报警。属地交警、巡警纷纷赶到现场,立即将恒华大厦及下面的商铺包围起来进行寻找。 很快,民警们发现该大厦后面直通琼州道,商铺虽然是独立的,但后面却全都相连,出口竟有十多个,肇事男子早就跑得没影儿了。民警们一边寻找一边向路人询问情况,目击者只记得肇事男子三十岁左右,个子较高。随后,交警通过查询摩托车牌照发现,肇事车的牌照竟是假的。直到记者发稿时,肇事的男子仍没到交警队接受调查。 处理现场的交警表示,从现场勘察情况来看,这起事故中被撞车辆和人员损伤都不大,肇事者完全可以通过简单的赔偿程序将事情解决。而现在男子把肇事车扔在现场后逃之夭夭,使事情的性质发生了转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肇事逃逸者,交管部门可以处以拘留。因此,肇事逃逸男子尽快到交管部门自首才是明智之举。 <责任编辑:张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