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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被打死派出所不作为 死者妻子获赔16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11:11 汉网

  据《长沙晚报》报道 昨日,对于湖南湘乡市民文小蓉来说,是一个悲喜交加的日子。经过一年多的奔走呼号,她终于从湘潭市岳塘区法院拿到了16万元的行政赔偿判决书,以告慰丈夫的在天之灵。

  2004年10月4日晚11时多,刚从娄底喝完喜酒回家的陈光辉,一下火车就被周永一伙人揪住了,他们称陈光辉扒了周永之妻卢某的钱,周永等叫来了几个亲戚朋友把陈光辉团团
围住,殴打并抢走了他的手机。后来周等人把陈光辉带至火车站广场,殴打并逼迫陈交出“扒”的钱。湘乡某派出所副所长宁某在场,宁某要求周等人到派出所去接受处理,周等人不听,把陈光辉带离火车站到月山饭店借钱。周等一伙人把陈光辉打得奄奄一息后丢弃在河堤上。第二天早晨群众发现后报警,经抢救无效死亡。

  文小蓉及其代理律师认为,当时陈光辉是在湘乡火车站站台及火车站广场受到周等人殴打、侵害的,正在站台值班的火车站工作人员赵某,以及与陈光辉同行的范某都向某派出所报了警。同时,有证人证明,在火车站广场,为了避免再次挨打,陈光辉曾跪在火车站派出所的副所长宁某的面前,向宁表明了身份,说自己是湖南铁合金厂的职工,是共产党员,不是“扒手”,哀求宁借钱还给周等人,但宁对此置之不理,径直走了。

  事后,湘乡某派出所仅赔偿损失2万元。而死者的妻子文小蓉以该派出所行政不作为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被告湘乡某派出所给予原告文小蓉16万元的行政赔偿。目前,被告方尚没有提出不服判决要上诉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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