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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发生司法腐败第一大案 法院会计贪挪资金上亿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11:32 汉网

  天津海事法院一名会计,何以能制造出1949年以来司法系统内部经济犯罪第一案,并连环牵出检察机关反贪官员受贿串案。

   案中案牵出蛀虫

  程伟,36岁,1992年调入天津海事法院,先任财务室出纳,后任会计。日前,唐向
阳、李亮、刘春发、张庆钧均因经济问题走上了法庭。

  而把此四案串在一起的核心人物,正是半年前出逃的程伟。

  程伟在2004年底因涉嫌经济案件受检方调查时,曾通过塘沽区人民法院书记员李亮、执行员刘春发打探检察院调查情况。而后刘春发经手将20万元贿赂款交给张庆钧。

  为了给自己活动,2005年1月至6月间,直接调查此案的张庆钧收受程伟的贿金共计人民币596万元。

  挪用建设款“小试牛刀”

  程伟大规模贪污和挪用公款,始于2000年,也就是他担任会计三年后。2000年,天津海事法院着手安排兴建新办公大楼。天津海事法院办公大楼的兴建,给了程伟一次“初露头角”的“机会”。

  据透露,审判大楼的建设资金在1亿元左右,曾一度被上级部门列为“少花钱、多办事”的典范。

  面对近亿元的工程款,身为会计的程伟,先后挪用1000万元以上。

   盯上执行款才是最终目的

  与法院大楼工程挪用款相比,暂存于天津海事法院账户上的巨额执行款,是程伟更大的一个目标。在程伟数次挪用执行款案件中,有一笔执行款高达684万美元,仅此一项已占到程伟挪用总额的近一半。

  目前检方初步确认的程伟案总涉案金额为1.1234亿元;其中,挪用资金1.0109亿元,行贿741万元,贪污384万元。除去个人消费和为化解危险而大肆行贿,程伟的钱大多用在开办个人公司上。但生意场上他却经常被骗。《财经》杂志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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