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购书回扣牵出101个受贿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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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12:17 新闻晚报 | |||||||||
前不久,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接到一份举报,说某医院图书馆存在购书拿回扣的现象。购几本书,拿一点回扣,似乎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问题。但顺着这条线索一查,竟然牵出101个受贿人,涉及全省50多个单位,涉案金额达2000多万元。 这个结果,不仅把办案人员吓了一跳,也让我这位读者目瞪口呆。一条线索,一家书店,就查出101个商业受贿人。据业内人士反映,购书拿回扣在很多地方已成“惯例”。于
南京这个案件的案情非常简单:一家书店,近几年来一直给前来购书的单位回扣,一般按图书标价的15%计算,而且拿回扣不用签字。碰上较大客户,除了15%的“明扣”外,还有1%到8%的“暗扣”。比如一所学校购进10万元的教材,“明扣”和“暗扣”加在一起,就能拿2万多元。至于回扣的去向,少数进了单位的小金库,多数则装入了个人腰包。 比起那些日进万金的大贪官来,这些人均拿个两三万元回扣的商业贿赂,只能算是小腐败。但“一条线索牵出101个受贿人”就像一个信号,提醒我们不可小视小腐败。 小腐败正以惊人的速度蔓延。商业贿赂仅仅存在于图书发行领域吗?绝不是。甚至可以说,只要是花公款、用公权的地方,往往就有贿赂和回扣。说小的,单位管后勤的去买几把大笤帚,也会回扣两把小笤帚。说大的,工程用料、设备购进,一笔回扣几万元几十万元的也不鲜见。 小腐败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容忍和接受,甚至被很多人错误地认为是市场经济的“润滑剂”,见怪不怪,当成一种潜规则,送的心甘情愿,以“经营有手段”为荣;拿的心安理得,以“捎带得好处”为乐,丝毫不知这是违法和耻辱。更多的旁观者则一脸的无奈———这年头,“靠山的吃山,靠海的吃海”,谁让咱无权无势呢? 工人日报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