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女儿不尽赡养义务 法院强行扣划女婿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13:26 今晚报

  新华社北京4月19日电(记者李京华)由于女儿不

  尽赡养义务,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日前通过银行扣划了

  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梁某丈夫的工资,使得一起赡养纠纷案

  件得以执结。

  据介绍,老妇孙某有一个儿子、三个女儿,现年事已

  高且体弱多病,丈夫去世后,一直在小女儿家居住。

  2005年10月,因赡养问题与大女儿梁某发生纠纷,

  并诉至平谷区法院。梁某认为,自己不尽赡养义务是因为

  母亲对其不公,一直偏爱小女儿。自己只同意轮班赡养老

  人,但不同意给付赡养费。

  法院认为,由于孙某年事已高,故土难离,小女儿又

  同意与其共同生活,因此一审判决孙某在其小女儿家居住,

  由其小女儿照顾孙某的日常生活;梁某每月给付孙某赡养

  费80元,并负担孙某今后医疗费用的四分之一。

  判决生效后,由于梁某没有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2006年2月,孙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求梁某给付

  2005年下半年和2006年上半年的赡养费960元。

  执行法官多次找到梁某及其丈夫邢某做思想工作未果。

  执行法官调查得知梁某的丈夫邢某系平谷区大华山镇某小

  学一退休教师,并得知邢某工资的开户银行。

  平谷区法院日前裁定:由于梁某不履行法院已发生法

  律效力的判决,梁某与邢某系夫妻关系,双方的工资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3月28日执行法官通过银行扣划了邢某

  工资账户上的960元,使得案件得以执结。(完)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