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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摒弃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做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13:35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4月19日电 (记者崔清新) 面对中国北方的漫天风沙和各地频频出现的重大污染事件,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在18日举行的全国环保厅局长会议上指出,要摒弃那些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做法。

  他指出,要把各地完成指标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对没完成任务的要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要切实贯彻《环境保护违法违纪处分暂行规定》,坚决查
处一批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环境违法违纪行为。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17日召开的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坦言,过去五年,

中国经济发展的各项指标大多超额完成,但环境保护的指标没有完成,主要是两个指标:一个是二氧化硫排放量,一个是化学需氧量。

  2005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0年增加了27%,化学需氧量仅减少了2%,均未完成削减10%的控制目标。

  周生贤说:“十五”环境保护指标没有完成,是由于一些地方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甚至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在发展的过程中付出了比较大的环境代价。

  在部署2006年工作任务时,周生贤说,“十一五”期间(2006-2010),这两个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减少10%“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作为开局之年,要力争在2006年实现削减2%的任务。

  监察部和国家环保总局在今年2月20日公布实施了《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这是中国首部为追究环保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而制定的专门规章。规定详细列举了当前比较突出或者比较普遍、需要严厉惩处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其中涉及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规定有30余项,涉及企业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规定有8项。(完)

  中国平均两天发生一起突发环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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