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将实施反商业贿赂“黑名单”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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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16:26 今晚报 | |||||||||
新华社呼和浩特4月19日电(记者任会斌)记者从 内蒙古自治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上获悉,为打击 和治理一些领域内存在的商业贿赂行为,内蒙古将实施反
商业贿赂“黑名单”制度。 据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孟贵玺介绍,为提高治 理商业贿赂行为的效率,自治区将充分发挥相关行业中介 组织的自律、监管作用,一旦发现企业存在商业贿赂问题, 商务厅将统一将其登记在册,纳入反商业贿赂企业“黑名 单”。 他说,凡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内蒙古自治区商 务厅将协同其他有关部门,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和整顿, 健全企业内部的自律机制。在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 方面,将对纳入“黑名单”管理的企业采取严格限制措施, 严重的将取消企业在市场准入、享受优惠政策等方面的资 质,并依法追究企业的责任。 记者了解到,作为自治区商务工作的主管部门,内蒙 古自治区商务厅现已成立了由厅长任组长的治理商业贿赂 领导小组,以为全面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提供保证。 (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