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贴息助学贷款保证贫困大学生顺利上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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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22:06 北方新报 | |||||||||
本报讯(记者牟 野)4月18日,记者从自治区政府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从8月开始,参加高考的学生只要拿到录取通知书就可以到农村信用社和城市商业银行申请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由自治区政府、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财政厅等单位开展的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宣传周活动也同时拉开序幕。此举目的在于确保广大农村牧区的学生,不再因为家庭贫困被拒在大学校园外。
据了解, 全区有35所全日制高校,在校大学生20多万人,其中贫困大学生约5万人,目前只有30%左右的贫困大学生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据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副行长牧人介绍,2000年9月内蒙古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至今,累计发放1.4亿元助学贷款,有2.3万名贫困大学生受益。《办法》改进了贷款的管理模式,拓宽了贫困大学生获得助学贷款的渠道,扩大了助学贷款的发放范围,特别是政府财政给予的贴息政策,降低了经办金融机构可能存在的贷款风险,提高了经办金融机构开办助学贷款的积极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