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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商店关门消费者投诉无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0:06 新晚报

  子旭 本报记者 苗迎杰

  因竹地板具有冬暖夏凉、静音的效果,现在,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在铺装时选择竹地板。可近日,消费者高先生投诉称,他购买的竹地板不仅一年内维修了两次,现在连厂家的人也找不到了。采访中,高先生拿着一叠已变形的竹地板告诉记者:“这今后想找个维修的人都找不到了,3000元钱算是白扔了。”

  两次更换未好

  商家悄然撤退

  采访中,高先生介绍,2005年4月份他在南岗区海城装饰市场外围的自营商店“强发竹业”专卖店购买了3000元的竹地板,可这地板铺在他家一个月后,就出现好几处开裂现象,当高先生找到商家时,商家第二天就给予了更换。本以为这下可以放心使用了,可在2005年的下半年,高先生家的地板又重新出现多处裂缝、起拱情况。“当我再次找到商家时,他们态度很好并答应马上给予我更换。”就这样,二次更换的竹地板又重新“上岗”了。可就在今年元旦期间,高先生家地板第三次出现大片裂缝,人走在上面“稀里哗啦”地直响,这非但没起到静音效果,反而让高先生一家彻夜难眠了。为此,气愤不已的高先生再次找到商家进行协商,据高先生讲:“他们态度依旧很好,并说3月份开春时,把我家地板进行重新铺换,不要一分钱。”就这样,高先生一家依旧忍耐着噪音干扰,盼着重新更换的那天。可事与愿违,3月份,当高先生按照事先约好来到这家商店时,却发现商家已经撤走,门市房是商家当初租用的。此时的高先生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他立刻来到海城工商管理所,据高先生讲:“当我找到海城工商管理所时,管理员也无可奈何,说这是商家自营行为,只能等商家再来此经营时,他们才能帮助我解决此事。”

  进店经营有保障

  双层保险要记牢

  无奈之下,高先生驮着一叠变形的竹地板来到南岗区消协进行求助。在消协现场,工作人员讲:按照《消法》规定,高先生这种情况商家应该给予更换或退货,但商家已经撤走,高先生找不到经营者,这属于商家自营出现的纠纷,而自营出现的纠纷如果商家消失,消费者可以找其生产厂家进行赔偿。听了工作人员的解释,高先生一脸愁容地告诉记者:“谁能承想铺了一年多,这商家就会消失呢?我要想跟生产厂家讨个说法,难道我还得去趟南方不成?”

  就此事,海城工商管理所解释道,高先生的情况属于在市场外围自营商店购买地板,商家租赁个人房屋,我们对他们没有制约权力,商家也不交纳抵押金,所以这种情况只能等商家再来经营时,才能给予解决。

  为了避免类似高先生情况的再次出现,消协工作人员告诫消费者:值此装修旺季,消费者在购买装饰材料时,最好选择进店经营的商家进行消费,因为,进店经营的品牌店一旦出现纠纷或撤走后,由其租赁方进行承担赔偿责任,而且现在多数商家都打出“先行赔付”的条款,这样,消费者有了纠纷就不会出现欲诉无门的情况,消费者也给自己的权益上了一道双层保险。

  小链接

  进店经营:就是企业进驻大的装饰材料城,在商城的统一管理下进行经营,因商家进驻前都要交纳一笔“保证金”,这笔“保证金”用作企业发生纠纷或撤离一段时期后,而对消费者进行的经济理赔。例如:黎华家居装饰城、新吉商城、红旗家具城等等。

  --稿件来自《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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