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停放车辆昨晚被“留影” 车主3日内须到合肥交警四大队接受处罚(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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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0:4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昨晚730,合肥市交警四大队对庐阳区夜间交通违法行为展开集中统一行动。 据介绍,昨晚统一行动整治的重点在宾馆、酒店、舞厅等娱乐休闲场所门前的机动车乱停放;公交车不依次进出站点,不靠边上下客,随意变道、占道行为;出租车随意停车上下客、等客、唤客行为;机动车违禁鸣喇叭;六种违章车辆驶入市区行为以及酒后驾驶等
当晚7:30,交警首先来到位于阜南路与蒙城路交叉口的某火锅店,在该火锅店门前的人行道及快车道两侧均停放着机动车辆,交警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对牌照为皖AD61××、皖A021××、皖A196××等十余辆车进行拍照,并将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告知书夹在车辆挡风玻璃上。 随后,交警又驱车先后赶至位于女人街的人民路、九狮苑等地,对违法停放的车辆进行拍照。据交警四大队副大队长胡建生介绍,所有被拍照并拿到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告知书的车主,必须在3天内到大队接受处罚;若超过3天,交警四大队将对违法车辆予以登报公告,除被扣分、罚款之外,车主还需承担登报公告费用。 (许广宁 许帮新 本报记者 邵玏沨/文 马启兵/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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