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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版”示范单位假一赔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0:58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杨超报道昨天,朝阳首批85家“正版产品销售示范单位”挂牌营业,向社会公开承诺,示范店里若买到盗版产品,可买一赔四。

  北京市翰林书苑图书有限责任公司图书音像中心、北京蓝岛大厦等85家单位被评为“正版产品销售示范单位”。根据相关管理办法,示范单位经营场所内须保证没有盗版制品;向社会公开承诺“假一赔四”,即消费者在该单位购买的商品,如经版权行政管理部门或
其委托的组织认定为盗版制品,可获得销售发票上记载金额的四倍赔偿。截至昨天,全市累计已有169家版权产品经营单位被正式授予“正版产品销售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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