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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以下罚款”太宽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0:58 华夏时报

  建议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规章要做出详细罚则

  本报记者孙金凤报道昨天上午举行的宾馆饭店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草案)听证会中,一些听证陈述人提出,其中规定的“3万元以下的罚款”自由裁量权太大。

  罚款自由裁量权太大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管理学院的韩玉灵教授表示,在宾馆安全管理规定草案中规定:违反地下安全出口规定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那么“3万元以下”到底是什么概念,1元—29999元都在这个范围内,这样的规定使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太大。她建议5个规章要分轻重情形做出详细的罚则,并做出最高惩罚标准。

  回应:市政府法制办的有关负责人将予以充分考虑。

  疏散通道要装排烟设施

  北京国际饭店总经理陈旭华在发言时提出,北京的大部分宾馆建筑年代早,疏散通道没有排烟设施,导致发生火灾逃生时人因吸入大量浓烟致伤甚至死亡。因此,建议在改规定中增加此项条款。

  回应:北京市旅游局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安装排烟设施涉及成本等问题,可能考虑分星级做规定。

  法规适用范围应扩大

  北京五色石宾馆的发言人表示,宾馆饭店安全管理规定草案中规定,适用于星级宾馆饭店和客房在50间及其以上的非星级经营性场所。实际上,房间在50间以下的小宾馆安全隐患更多,也应该纳入管理范畴。

  回应:北京市旅游局综合与安全管理处处长赵广朝表示,可能增加50间以下旅馆“参照执行”之类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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