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港澳旅游将新增六城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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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0:59 哈尔滨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4月19日电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19日宣布,为进一步方便内地与港澳地区的人员往来,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从2006年5月1日开始,在江西省南昌市、湖南省长沙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海南省海口市、贵州省贵阳市和云南省昆明市办理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 据介绍,南昌等6个城市开办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对于促进内地与港澳地区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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