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公布商业贿赂举报电话 严查收礼要回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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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1:09 生活报 | |||||||||
本报19日讯 省纪委监察厅今天下发《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举报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06年4月15日起至12月底,在全省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举报工作。省纪委监察厅的举报电话为:0451-53636509,信访举报工作接待室设在哈市南岗区马家街68号。 《通知》要求,此次专项举报的主要内容有: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收受经营者的现金回扣,包括人民币、外币和各种名义的费用(宣传费、赞助费、
《通知》规定,举报可采用信访举报、电话举报或网上举报等方法,尤其鼓励企业内部人员和同类企业进行举报投诉,并注意保护投诉举报人。对举报商业贿赂有功人员要给予奖励。 又讯 今日,哈市也同时启动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将着力解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重点整治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产品经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本报记者 员继英 首席记者 张立)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