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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公布商业贿赂举报电话 严查收礼要回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1:09 生活报

  本报19日讯 省纪委监察厅今天下发《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举报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06年4月15日起至12月底,在全省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举报工作。省纪委监察厅的举报电话为:0451-53636509,信访举报工作接待室设在哈市南岗区马家街68号。

  《通知》要求,此次专项举报的主要内容有: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收受经营者的现金回扣,包括人民币、外币和各种名义的费用(宣传费、赞助费、
信息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红包、礼金等;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收受经营者的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入股、现金支票、代金券和信用卡、高级娱乐场所会员卡、折扣券等;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收受经营者的物品、礼品,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和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享受经营者提供的减免债务、免费娱乐、担保、旅游、考察和就业就学、荣誉、特殊待遇等。

  《通知》规定,举报可采用信访举报、电话举报或网上举报等方法,尤其鼓励企业内部人员和同类企业进行举报投诉,并注意保护投诉举报人。对举报商业贿赂有功人员要给予奖励。

  又讯 今日,哈市也同时启动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将着力解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重点整治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产品经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本报记者 员继英 首席记者 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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