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当事人当庭控诉打人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1:38 京华时报

  ■“男子不服处罚状告海淀警方”追踪

  本报讯(记者傅沙沙)本市公安部门按《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处罚而引发的首起行政诉讼案,昨天在海淀法院开庭。被罚500元而将海淀公安分局告上法院的老张仍否认打人,而女当事人出庭称老张当众殴打了她。

  老张称,今年3月15日晚,他与妻子到姐姐家串门,得知姐姐家楼上邻居的小孩经常在家拍球扰民。老张遂上楼规劝这位邻居,但双方发生激烈争执,邻居拨打了110报警。“我只是言语制止,根本没有动手打人。”老张说,没想到被“诬告”成打手,并被闻讯赶来的民警认定为打伤他人,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他处以500元罚款。老张要求撤销海淀公安分局作出的处罚决定。

  本案中与老张发生争执的张女士昨天作为第三人出庭。对老张否认曾殴打自己,她显得情绪十分激动,并多次带哭腔陈述说,事发当晚,她正与房东在家中协商小孩“扰民”的事,从未谋面的张某敲门闯入后,抓住其爱人衣领威胁“没有2000块钱休想解决此事”,并当众殴打了她。

  海淀公安分局法务处民警当庭出示了事发时医院对张女士的诊断书,证明其受轻微伤。民警解释称,依据新《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只要是殴打或伤害他人,无论是否致轻微伤都可以处罚,进行临床伤检只是为确定受伤者是否构成轻伤,以确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但并不影响对老张的处罚决定。

  老张的数名亲戚均出庭证明他的清白,但他们的证言不是互相矛盾,就是与当初在公安机关的笔录内容相抵触。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