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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挂液化气罐 阻挠法院执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2:35 西部商报

  本报记者 张兴文 为您报道 昨日上午10时许,在兰州市九州家园附近,法院强制执行一起土地使用权纠纷案时,一名40多岁的男子魏某爬上二楼,脖子上挂着液化气罐,阻挠法院执法。

  昨日上午10时许,记者赶到现场看到一个绑着绳子的液化气罐。执法人员告诉记者,由于魏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院强制拆除魏某拒不交出的一块地上建起的洗沙台时,魏
某爬上了旁边的一个小二楼,脖子上挂着液化气罐,威胁执法人员称,如果执法人员拆除他的洗沙台,他就点燃液化气罐。事发后,兰州市防暴大队的20多名防暴队员赶到现场,和城关法院的20多名法警,对魏某进行了20多分钟的劝说,在稳定魏某情绪后,将其从楼上救下,随后法警将其带离现场。

  记者从法院了解到,1998年1月22日,家住兰州市城关区九州大道2号的男子魏某和兰州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泰公司)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法院查明,由金泰公司承担征地面积,土地转让费按0.318亩计算,总金额为38000元,金泰公司依合同约定经兰州市城关区政府批准向魏某交付了包括待征地面积在内的0.43亩土地的使用权,双方均签字认可,金泰公司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法院经审查判决红砖为界的土地使用权归金泰公司。

  就本案中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记者采访了甘肃光明律师事务所的赵磊律师。

  记者:该案中男子采取过激行为抵制强制执行,触犯了哪方面的法律?

  赵律师:如果拒不执行判决,后果严重,就触犯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本案中从男子绑液化气罐阻挠强制执行的行为来看,可能也会涉及到危害公共安全方面的犯罪,如放火罪、爆炸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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