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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的爱心 员工买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2:48 海峡都市报

  加班习以为常,频繁熬夜司空见惯,被迫接受各种不合理规定……身在大公司,本是件令人艳羡的事。可大公司里的小员工,是否在这种艳羡后面,也有苦说不出,有怒不敢言,有泪不敢轻弹?是否能做到薪水、福利、假期、健康一个都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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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本报记者 王帆宇

  “酒店要求我们每个员工都要卖一只友谊熊,如果卖不掉就在工资里扣50元钱。”前几天,香格里拉大酒店员工王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称已接到“要扣工资”的口头通知。王先生还称,听说有的部门员工已经扣了。

  香格里拉大酒店的一线员工王先生告诉记者,从去年12月到今年春节前,酒店先后要求所有员工每人要卖出6只友谊熊,可能是托了接连到来的圣诞、元旦和春节的人气,员工的销售任务都完成了。谁知这个月开始,酒店又要求全体员工每人再卖一只熊,很多人无法完成任务。王先生称,自己所在的部门负责人已口头通知部门员工,将从4月份的工资中,扣除50元的友谊熊费用。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员工表示,爱心捐助应该遵循自愿的原则,酒店强制员工负担这笔费用,他觉得很难接受。该员工还告诉记者:“我们每月到手的工资还不到1000元,50元对我们来说可不是小钱。”

  据悉,售卖友谊熊活动,是香格里拉大酒店去年12月份组织的,友谊熊分为大小两种规格,大号友谊熊的售价是200元,小款友谊熊售价为50元,其销售收入用于捐助贫困学生上学,这个消息曾于去年底在当地新闻媒体发布。

  香格里拉大酒店市场传媒部林小姐接受记者采访时证实了这项友谊熊活动。酒店方鼓励每位员工都参与,但并未硬性指派销售任务。至于王先生的“有的员工工资已经扣了50元”的说法,林小姐表示,这是因为这部分员工自愿购买,主动要求直接从其工资中扣除的。但记者未能联系上这部分员工。

  对此,福建合众天成律师事务所的李朝晖律师认为,香格里拉大酒店售卖友谊熊,捐助贫困学生的做法属于一种捐赠行为,按《民法》规定,捐赠应遵循自愿主动的原则,任何单位都没有权利为员工设定捐赠的义务。卖不出友谊熊就要扣工资,这种做法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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