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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酝酿出台“学生医疗互助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2:49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李建芳省教育电视台 王静丹 汤少武

  本报讯 省红十字会昨日消息,我省准备借鉴北京、上海模式,酝酿出台中小学生住院医疗互助金制度,先在福州、厦门试点,并逐步向全省推开。参加互助金的未成年人,每年只要缴纳少数费用,就可获得大病资助。

  上海模式:每年缴50元最高补助10万

  目前,城镇居民可参加单位医保,农村居民享有农村合作医疗,而未成年人的医疗保障,却一直是个空白。不少重症少儿,因家庭无力负担医疗费用,而延误治疗甚至不得不放弃治疗。

  为减轻孩子因伤因病住院造成的家庭经济负担,有必要建立一项有效的救助机制。今年4月10日~15日,省红十字会、省教育厅以及福州市、厦门市红十字会有关人员前往北京、上海两地,考察了未成年人医疗互助金运作情况。

  参加考察的福州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胡晓强说,1992年,上海在全国第一个启动中小学生、婴幼儿大病住院医疗互助金制度,0~5岁的孩子每年缴费60元,6~18岁的孩子每年缴费50元。凡缴费的学生,若遇意外伤害和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肾移植等5大重症,即可享受一定额度的补助,补助金额每年最高可达10万,并不限补助次数。

  “目前该互助金在上海覆盖率已达98%以上,家长也从原先的不认可到认可,运行得非常好。”胡晓强说。此外,北京于2004年9月启动,当年就有60多万学生参与,收缴费用三四千万,当年发放补助金额2000多万。

  有关人士分析说,中小学生住院医疗互助金与保险、基金有着本质的不同。保险有门槛,已患疾病的人并不能参保,且只能获得一笔理赔。而基金靠社会募捐的方式存在,可能出现资金断层。互助金则以“千家万户保一家”的形式,患病者只要当年缴费就可以当年享受补助,并可在第二年、第三年继续享受。

  三大难题有待跨越

  记者采访相关部门、市民后发现,学生医疗互助金虽然初衷很好,但要推开还有三大难题要跨越。

  福州市教育局有关人士说,如果每年向学生收取一笔额外的费用,与“一费制”相违背,属于教育乱收费。有关人士表示,上海、北京的做法是将这笔费用列入一费制范畴,但家长仍以自愿的原则缴纳。

  而一些家长认为,最终孩子没得什么大病,没从中受益,为啥要每年交这笔钱呢?有关人士说,学生医疗互助金是“爱心工程”,需要家长观念上的改变。

  此外,还有市民认为,每年交五六十元,对一般的城市家庭来说并没有什么,但是对一些农村特困家庭而言,可能就是一笔负担。有关人士表示,红十字会会通过社会募捐解决农村特困家庭的后顾之忧,也可发动城市家庭手拉手活动帮扶农村特困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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